爱得刻骨铭心_十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十 (第1/7页)

    ??黎秋何十六岁那年离开家乡。他是广东惠州人。

    ??惠州不算小地方,黎家是当地少数的「望族」之一,亲戚多,钱多。他们运气很好,文革前就大批人跑到香港,留下来的个个都倒了楣。

    ??他十六岁那年韩战爆发。不知道是不是日子过得太安逸,居然一个人离开故乡跑去参加「人民志愿军」,跟着部队到朝鲜打仗去了。他在军中吃了很多苦倒也学了不少本事,其中最重要的本事就是学会如何指挥别人,驱策别人为自己卖命。他从一枚小兵很快就升为一个衝锋小队的副队长。

    ??隔年三月美军开始反攻,志愿军在汉城吃了败仗,黎秋何在激烈的炮火中受了伤,但捡回一条小命,后来被送进联合国战俘营成了阶下囚。

    ??韩战结束后,联合国彷彿开了个玩笑似的让这些共军战俘们自己选择要不要回大陆,还是接受联合国处理。许多选择回大陆的人,后来在文革时期被当作叛徒或美国特务对待,整肃、迫害、检讨,下场挺惨的。

    ??黎秋何选择不回去,一年后被送到台湾。像这样被送去台湾的有一万多人。

    ??这群人是特殊时代的特殊產物,他们虽然来到「自由中国」、「宝岛」,日子一样不好过,因为这群人毕竟喝过共產党的奶水,「血统」不正。虽然台湾没发生文革那样的浩劫,但在那个敌我意识强烈的时代,政治氛围依然严峻。这些「前志愿军」没有得到当初来战俘营游说他们的台湾外交官所承诺的对待,他们没有被当作同胞,处处遭人「另眼相看」,有些风吹草动就抓起来审查一番,轻则放回去严加看管;重的就回不去了。胆敢给故乡亲人写信的则被当作匪谍枪毙。

    ??他终于明白台湾也不是久留之地,最后选择偷渡到美国,在新大陆展开新的人生。

    ??他对美国并没有幻想,他是很实际的人。在陌生的国度生活必须比别人付出更大的努力,更辛苦,要学会不同的语言,要适应当地环境忍受艰苦工作,尤其是没有身分的偷渡客。他不是一开始就选择成为不法之徒,却也不能说甚么生活所逼、走投无路的藉口;凭着他天生的才智与活力,一辈子当个普通人享受平凡的幸福是绰绰有馀的。

    ??然而他一开始就没打算贱卖自己的劳力。像他这样没学歷没钱的中国人,端盘子洗碗、当码头工人、在矿坑里挖煤、在暗无天日的成衣工厂被剥削、甚至成为黑社会打手的比比皆是。黎秋何却选择到一家茶叶行当伙计。理由只有一个──茶叶行老闆年纪很老却有个年轻的姨太太。

    ??黎秋何发的第一笔财是靠女人发的,他天生就有哄女人的魅力。在他二十四岁那年茶行老闆死了,他成为实际上的男主人。

    ??如果他仅有的才能就只是哄骗女人,也不过是个吃软饭的傢伙罢了。但他的确是个做生意的高手,优异的策略加上果断的魄力,没几年工夫就击败所有对手成为当地最大的茶商,那是他最早的资本。

    ??努力经商迅速累积财富,他以为就这样一辈子当个殷实的商人,和茶行遗孀过着平凡安逸的日子。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祸事差点毁了一切。

    ??某个夜里,意气风发的年轻茶商和几个朋友去夜总会享乐,喝了不少酒,酒精催动着黎秋何血液中的狂性。他动手殴打了一名酒客。身强体壮的他挥拳时根本没人拦得住,那个白人被打得满地找牙、血流如注。直到隔天酒醒了才知道自己铸下大错──他居然徒手将那人打死了,更严重的是,那人是黑手党的干部!

    ??他很清楚事情多么严重。那些义大利人有仇必报,只要有人在外头吃了亏整个家族都会动员起来。有人说,那个被他打死的不但是家族成员而且还是个重要干部,手下有一大票杀人不眨眼的恶棍。惹上这些「老马」(mafia)的唯一下场就是被装进水泥桶扔到海里。

    ??黎秋何没有逃亡,也没有吓得不知所措。他知道报警是没用的,他杀了人,报警只会让自己被送进牢里,然后某天洗澡的时候被不知名的狱友捅死。黑手党派刺客进监狱是家常便饭的事。

    ??经过一番考虑他决定以黑制黑,找上了纽约华人帮派的老大。那是他第一次见到葛然。

    ??以前就听过「葛老大」的名头,知道他是个爱交朋友的好汉,但见面时还是不免有些忐忑不安。

    ??葛然当时四十多岁,人高马大,体格健壮如牛,不太合身的西装彷彿一使劲就会爆裂成碎片似的。虽然拥有一副十分暴力的体魄,葛然的态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